个人破产:“诚实而不幸者”如何得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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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个人破产条例,让我有机会得到经济上的重生。政策、法律都不是无情的,真的是有温度的……”说出这些话时,呼某有些激动。
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首个自然人破产清算案件作出裁定,认定债务人呼某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宣告其破产。在3年免责考察期后,如果能通过法院的审查,就可以免去她的剩余债务。(剩余39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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