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一楼要交电梯维修费吗?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一楼住户的说法是不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电梯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有业主对电梯有共同使用和管理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义务。(剩余78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