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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姓名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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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姓名权受法律保护。随意称呼别人、给别人起名字或者起外号,可能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

是否侵权要看是善意还是恶意。如果称呼不带有歧视或取笑意味并且被称呼人能够接受的,就是善意的。那些利用高矮、肤色等身体特征起外号,并且被称呼人不能接受的,就是不妥当的,侵犯了被称呼人的姓名权。(剩余3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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