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法理检视及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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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初衷是为实现农民对宅基地财产性利益的期待,促进土地要素合理流通,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1]。对农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行法理检视,梳理“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法理内涵,直面宅基地管理职能虚化、宅基地资格确权存争议、使用权流转存在阻碍等现实困境,从提高宅基地管理民主参与度、优化资格权保障职能以及激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内生机制等方面入手,提高土地要素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利益收入,为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剩余49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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