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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修正未完待续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对《慈善法(修正草案)》(下称“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在闭幕讲话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表示,“要认真研究审议意见,进一步把草案修改完善好。”

《慈善法》自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慈善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修正草案在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完善公开募捐制度、强化慈善促进措施、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有新的修改。(剩余56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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