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之间能否通过协议对父母赡养进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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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父母年事已高,都患有慢性病,需要子女照顾,治疗需要花钱。我和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商量,准备签一个赡养协议,两个哥哥负责出钱,我负责照顾爸爸,姐姐负责照顾妈妈。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石先生(河南登封)

律师意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剩余11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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