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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为救落水儿童溺亡, 究竟算不算工伤?

问:我丈夫在上班途中看见一个儿童正在水中挣扎,生命危在旦夕,他当即跳入水中施救。最终,儿童得救了,我丈夫却因体力不支溺水身亡。事后,我要求丈夫所在公司给予工伤待遇,公司领导认为不构成工伤,其理由是我丈夫并非死于工作场所,也不是由于工作原因死亡。请问,公司领导的理由成立吗?

李女士(广东深圳)

律师意见:该理由不能成立,即你丈夫的死亡应当视同工伤。(剩余3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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