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艺术与戏剧艺术的融合逻辑及运用形态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    在戏剧新生力的时代语境下,数字艺术与戏剧艺术的融合已成为戏剧发展的核心动力与重要方向。本文以技术赋能与艺术创新的辩证关系为切入点,系统阐释两者融合的内在逻辑:从本体论层面看,数字技术重构了戏剧的时空维度与符号体系,形成虚实共生的存在形态;从认识论层面讲,技术赋权催生了观众主体意识的觉醒,推动观演关系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共创转型;从价值论层面而言,融合实践实现了戏剧艺术传播效能与文化价值的双重提升。(剩余6549字)

试读结束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