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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低头玩手机,多地立法处罚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同时“低头族”也无处不在,其中“马路低头族”更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剩余4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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