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践逻辑

——以山东省滨州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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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滨州市深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承包土地流转率一直稳定在 60% 以上,土地经营实现了由小农生产为主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为主的转变,加快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剩余5302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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