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以北京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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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北京市的调查,认为“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场化、城市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中形成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形态,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巨大现实存在,需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予以重视和规范。“村改居”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与传统农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同的显著特点,存在身份地位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畅、主体权益不平等、特别法人不具体、发展活力不充足、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剩余125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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