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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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和派出机构,是乡村社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在乡村矛盾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工作过程中,人民法庭可以发挥其优势作用。但由于乡村矛盾的特殊性,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面临多种现实难题。(剩余67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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