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印发实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的出台,为新时代新征程 “三农” 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规划》强调,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积小胜为大成;统筹不同区域,合理确定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尊重客观规律,不超越发展阶段,不提脱离实际的目标;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实现乡村全面提升。(剩余1131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