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共物品理论的农村山塘水环境治理实践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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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基于公共物品理论,对农村地区山塘水环境污染治理实践进行探究,从预防、监管和治理三方面凝练江西省农村山塘水环境治理工作机制,指出农村水环境的“公共性”决定了地方政府是农村水环境治理的第一主体,明确多元主体责任、优化共治运行机制、整合多方资源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要素。
[关键词] 农村水环境;公共物品理论;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 X5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2)23-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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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山塘在提供饮用水源、农业生产灌溉、防洪、养殖、洗涤及旅游景观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剩余530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