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通身文化包浆的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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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聂鑫森相识在二十出头的时候。那时,我们分别在两个相隔十华里的工厂当青工,因为共同的文学爱好,且脾气对路,便成了过从甚密的朋友,一个星期总要见上两三次。通常是一瓶白酒,用牙咬开瓶盖,咕咚咕咚分在两只茶缸里,作彻夜谈。早晨,当客人的和当主人的既共毛巾也共牙刷,没人觉得别扭。洗漱毕,抓两只食堂的馒头,跑步回去上班。(剩余36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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