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人民军队的退役安置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逐步建立起一支强大的人民武装力量。为扩大部队、巩固部队、加强军民团结以及提高部队战斗力,中共制定了一系列安置措施及政策,对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进行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优待。1927至1949年,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在不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退役军人的安置制度在战争状态下不断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大致经历了萌芽阶段(1927—1937)、发展阶段(1937—1945)和强化阶段(1945—1949),在具体实践中形成退役军人安置体系的基本框架,不仅为我国建立科学合理的编制体制、提高军队质量打下基础,还为中国特色退役军人安置制度的形成提供经验。(剩余8152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