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普选运动与城市妇女政治解放

为保障人民群众政治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党组织开展了多次普选运动。为切实保障城市妇女政治权益,各城市民主妇联广泛动员城市妇女参与普选运动,通过积极参与普选运动,城市妇女的思想觉悟得到显著提升,政治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新中国首次普选运动的发起

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曾多次开展普选运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规定苏维埃政权中具有选举权的是“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等群体,地主、资本家、官僚、军阀、僧侣、富农等所有反革命分子和剥削阶级是没有选举权利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八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剩余6326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