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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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开始正式实施。从此,香港进入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历史新时期。香港基本法其内容主要是将我国在《中英联合声明》中宣布的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法律化,规定“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的制度和政策。(剩余34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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