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所见秦汉户赋问题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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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户赋是秦汉时期国家按户征收赋税的一个税目。根据简牍材料和传世文献记载,户赋每年分两次征收,分别是在五月征收钱和十月征收刍。十月所征户刍虽然属于户税,但与按土地面积征收的“顷刍稿”合并收取,一同输送各地。户赋起征时间在秦统一后,停征时间在汉宣帝之后。户赋的征收对象在秦时为第十八级以下爵位和无爵者,汉初为第九级五大夫及以下爵位和无爵者。(剩余66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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