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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理

我生活在一个位置偏僻的小镇。这里不常有人来,也不会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渐渐地,人们甚至连它的名字也淡忘了。只有在一些泛黄的旧地图上,你才有可能看到一个小点,旁边有三个模糊的小字:“莫名镇”。

我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孩,但别人通常会叫我一声“伙计”,因为我在路旁的一家店里工作。这家店挂的招牌原本就是最简单的:一块方形的木板,上面用烧焦的木头写着一个斗大的“酒”字。(剩余123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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