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历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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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从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的“分田到户”开始,到1983年初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1978年至1986年,我先后在运城永济董村公社和赵柏乡工作并任党委书记,1986年至1998年又在永济县(市)农业局任局长,与农业、农村、农民打交道20多个年头,亲身经历并参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的全过程。(剩余32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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