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墓志收藏四十年述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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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是镌刻在石头上的文字。墓志铭是墓志的正文部分,刻于石板正面。志铭通常由“序辞”和“铭辞”两部分组成,有的也附刻他事。

“序辞”又称“志文”或“序文”,文体一般为散文,原则上不可粉饰,需实事求是,实际上则略有出人,体现为“称美不称恶”。其行文多详实,通常记录亡者的籍贯源流、家庭成员、生平事略、生卒年代、娶何地何人之女(包括再娶再续)、官职爵位、社会关系、子女顺序及婚配、葬地等内容,有的还包括墓志的制作缘起、制作人等信息。(剩余1773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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