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企业:山西省工矿企业民主改革运动(195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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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指示,主张在企业中进行民主改革,推动企业民主化。所谓的民主改革,即在企业所有制变革之后,继续改革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关系。该运动主要措施包括废除接收后的企业中压迫工人的封建把头制度、搜身制度和隔离制度等旧制度,清除隐藏在企业里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等,目的在于使“社会主义的新型生产关系在这些企业中进一步体现出来”。(剩余36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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