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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场那些“自费项目”

委任状得自己花钱买

唐朝任命官员的程序一般是先经考查合格,尚书仆射同意,报告门下省,由给事中读其考查情况,再由黄门侍郎检视,侍中审查后上报皇帝,最后由主管部门执行任命。

凡被授官的人,自各种途径出身者以至公卿皆给以凭信,加盖文为“尚书吏部告身之印”的印信。唐朝,直至五代、宋朝以后都是这样的。

唐末的委任状都是用素绫纸裱轴的,被委任的官员为了得到这样的委任状,就约定俗成地“送纳朱胶绫纸价钱,各请出给”,然后,才好去上任。(剩余5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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