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企业破产法》, 赋予检察机关破产程序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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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保障,破产机制的功效发挥取决于破产程序启动机制的顺畅。全国法院在2019年共审结了破产案件的数量为4626件,2020年该数量增至10132件。2021年该数量又上升至1.3万件。尽管数量逐年增长,但与每年数以千万件计的民商事案件相比仍极其微小,与我国经济规模和市场化程度也并不匹配。(剩余51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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