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军法制建设及其当代启示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南方八省的红军和游击队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在八路军的密切配合下,新四军逐步创建了苏北、苏中、苏南、淮北、淮南、皖中、鄂豫皖、浙东8个抗日根据地,是共产党开辟的重要敌后抗日战场。皖南事变后,中共中央军委发布重建新四军军部的命令,新四军军部在盐城重建。随着抗日队伍的逐渐扩大,新四军尤为注重根据地政治、经济和法制等方面的建设,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政权,并建立了一整套的法律制度适应抗战需求。(剩余4712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