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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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借条的故事发生在1943年的春天,地点是新四军五十二团驻地江苏省宝应县西安丰宥城乡。

部队一名管理员在乡长高尚志见证下,借用老乡马维驹家5斤烧草,立了这张字据。借条上有乡长、管理员印章。此借条经有关部门鉴定,被列为一级文物。它被视为苏中革命历史纪念馆镇馆之宝,于2022年12月2日,由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北京)借展。(剩余10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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