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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谷寿夫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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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法原则和远东委员会处理日本战犯的决议,甲级战犯由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乙级丙级战犯则由直接受害国家所组织的军事法庭审判。1946年2月,以石美瑜为庭长的中国审判日本战犯南京军事法庭正式成立,对南京大屠杀事件进行了专案审理。在中国政府的争取下,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列为乙级战犯的原日本陆军第六师团师团长谷寿夫从日本东京的巢鸭监狱引渡到南京受审。(剩余52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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