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探究
——基于试点文本的整体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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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水资源税,无论是计税依据、税额适用标准的确定,还是税源监控和税收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税务机关都很难独自完成,需要寻求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协助。但征管协作机制从设立之初,就存在着部门竞争和合作的核心悖论,各种利益纠缠于其中,博弈频繁。水资源税征管难题的全方位应对,须从制度上对协作各方的权责合理安排,建构利益协调和争议解决机制以实现各方利益均衡,完善多元监督机制促进有效监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剩余115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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