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会试分卷录取制创立、实施及变迁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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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保证边远落后地区的举人应考会试具有一定考中率,洪熙元年,明仁宗与杨士奇创立了会试“南六北四”分卷取士制度;宣宗嗣位后又予重申,并在宣德二年和宣德五年的会试中得以切实执行,宣德八年会试得到基本执行。正统元年会试又进一步细分为南、北、中卷,各按“六、三、一”的比例录取;正统四年会试复改为各按“五五、三五、十”的比例录取;其后,又经历了诸多科次的分卷占比波动甚至短暂的罢行、改制,自嘉靖二十九年会试开始,“南五五、北三五、中十”的录取比例才获得稳定、严格的执行。(剩余1634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