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机构所有权能抑制“言过其实”的数字化披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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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的数字化披露是利益相关者了解其数字化行动的主要途径,然而,在缺乏披露标准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企业有机会通过夸大数字化程度来迎合资本市场偏好。鉴于此,选取2008—2021年A股上市公司样本,研究共同机构所有权对数字化过度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共同机构所有权能有效抑制企业“言过其实”的数字化披露行为;机制检验表明,共同机构所有权可发挥竞争缓解效应及协同治理效应,从而减少企业对数字化的过度披露;异质性分析表明,只有长期共同机构持股才能够抑制数字化的过度披露,且共同机构所有权仅对所在地市场化程度较低、税负和财务负担较小企业的数字化过度披露行为产生抑制作用。(剩余1788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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