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邦大治”:新加坡的行政执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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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建国之初依照原版引进当时的英国法律,即“普遍地接受英国法律”;随后的《英国法适用法令》及其他新加坡成文法明确了英国法在新加坡的特定适用范围。而今,经过一系列的修正与实践,新加坡的法律制度逐渐完备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Singapore is a fine city在新加坡一语双关,既表明新加坡是一座美好的城市,也意味着它是一个“罚款城市”,暗喻新加坡行政执法非常严格以及严格执法造就了一座美好的城市。(剩余34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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