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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寿双:如何看待宋向前和李小加的争论?

从法律上去定义滴灌通的模式,笔者认为两方说的都有各自的道理。

宋向前说没有股和债之外的模式,要么是股要么是债,实际说的是目前我们法律体系的框架是股债两分法,这是现状。但李小加的思维显然不是局限于其中的,股债是两分的,但又不是绝对对立的。

事实上,股债融合是法律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比如李安安教授写的《股债融合论:公司法贯通式改革的一个解释框架》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之一,经常被提及的一个比喻是“股债光谱”,从债到股或者从股到债类似于一个光谱,在两极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地带。(剩余1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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