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区域法治协同建设的问题探讨

——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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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区域法治协同建设是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的应有之义与重要保障,其具有“助力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三重价值维度。当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粤澳法治协同建设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能够为其他区域提供有益启发。对此,区域法治协同建设应以“加强区域立法协同、健全区域执法协作、深化区域司法协作、注重区域法治文化培育”四个方面为立足点,齐头并进,为推动区域间协同发展夯基筑本、聚势谋远。(剩余74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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