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服归秦”说考

——基于历史书写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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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嬴政扫灭赵国、楚国、齐国时,将三国王冠赐予其近臣侍中、御史、褐者。冠是首服(冠、幘、发饰)的重要组成,清代大儒马《绎史》整理了司马彪《续汉志》中的相关记载,并将此事列于冠服条下1],故本文将此事命名为“冠服归秦”。

目前多数学者并未怀疑“冠服归秦”之真实性。阎步克[基于“冠服归秦”,从“延续”(秦朝沿用诸侯王冠)与“断裂”(诸侯王冠成为官员服饰)、“创建”(秦始皇收诸侯王冠服而用之,由此形成了新的冠服体制)等角度,阐释秦朝冠服体制中的“职事分类”。(剩余252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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