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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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从形成到不断完善,大体经历了从“律令体系”转化为“典例体系”的四个发展阶段。秦汉时期,初步形成律为“常经”、令为“损益”的律令法律体系;魏晋至宋,演进为以律典、令典为纲的律令法律体系;元代弃律、令,典例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明清时期,典例法律体系确立和进一步完善。(剩余176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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