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新妇女”的文学“拟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5)06-0085-09

清末民初,中国妇女开始被认为具有与男子一样的国民身份,应分担振兴国事的责任。但晚清民初的“新女性”建构依然无法突破“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普遍主义的修辞和性别平等的要求三者不断冲突的困境”①。而自五四始,妇女不单单被视为现代民族国家的国民,而且也被视为具有独立意识的性别主体。(剩余15967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