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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真的胜利

那是个春天的早晨。耳泉扛着锄头在陶真的教室门前走过,灿烂的朝晖把他的头发染成了金色。陶真从没见过面色白嫩、脚穿皮鞋的人扛锄头,这把锄头应扛在一个粗糙壮实的汉子肩上,而这位细皮嫩肉的少爷,该坐在桂郁兰香的园子里抚琴下棋读书作画,且有丫鬟服侍左右。陶真喜欢看《红楼梦》,喜欢那里边的生活。她觉得眼前这位少爷该住在《红楼梦》里,而不是出现在红旗公社向阳大队第六生产小队的田野上。(剩余42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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