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视阈下平台自我优待的违法性分析

——基于欧美谷歌购物案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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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我优待 反竞争效果 立法目的 福利标准 竞争过程

〔中图分类号〕D912.29;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3)05-0128-13

一、问题的提出

从商业现象到法律行为,平台自我优待行为已引发多个法域竞争法关切。在反垄断法语境下,所谓自我优待,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竞争时,优待自营产品或服务。(剩余15714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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