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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型村庄治理体制的动员性及其治理实践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 (2021)09-0119-10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村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治理单元。农村地域广大,国家无法直接与农民对接,只能依托一套村庄治理体制实现对农村的间接治理。以村两委为基础的村级组织是村庄治理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自20世纪80年代村民自治被确立为我国农村基本治理制度以来,村级组织及其相应治理机制建设迅速成为政学两界关注的重点议题,构成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剩余1393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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