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实质性相似认定的范式转换及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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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软件、互联网和音乐三大产业的深度结合,音乐的生产、宣发、消费由分散转为集中,由“链”变“团”。与前互联网时代的最大不同,音乐作品的超量供给成为现实。在线音乐巨头腾讯平台上的原创歌曲已超过110万首①。超量供给在客观上加大了音乐作品之间“复制”的概率,音乐人动辄被媒体爆出抄袭,已是常态。如何既能鼓励、保护原创,同时又能对作品抄袭锚定边界、快速认定,从而定纷止争,节省司法资源,践行法律恒平原则,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点。(剩余67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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