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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清代 州县官 行政问责 钱粮刑名 【中图分类号】K249;K252 【文献标识码】A
“天下事莫不起于州县,州县理则天下无不理。”(《牧令书辑要》)清政府十分重视县级“亲民”官的行政责任。“县官”“州县官”的称谓,在清代实际上包含了县、州、厅三种行政实体。州在西汉时本为中央巡视地方郡县的监察机构,后来为集中权力镇压农民起义,州“刺史”变为“州牧”“知州”,由监察机构演变成地方高级行政单位。(剩余627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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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政府对州县官员的考核监管与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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