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机制:难点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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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就业形态 灵活就业人员 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其中新就业形态人员,是指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科技发展的背景下,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的人员群体,主要包括网约配送员、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等。(剩余43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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