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未成年犯罪的教育与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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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恤幼 矜弱 未成年犯罪 刑事责任年龄 【中图分类号】D929 【文献标识码】A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恤幼矜弱是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原则

早在西周时期,中国就已出现对老幼犯罪的优待,《礼记·曲礼》载:“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可知七岁之人,即使犯罪也不加以刑罚,体现了不同年龄段在刑罚适用方面的差异。(剩余4515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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