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解释宪法的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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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中,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处于该制度体系的核心位置。对于宪法解释工作的分析,已有研究主要是从独立职权的视角展开,将宪法解释工作与监督宪法实施工作相混淆,忽视了解释宪法工作所具有的职权依附性,导致对宪法解释工作性质的“误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开展的宪法解释工作并不是一项独立职权,而是依附于职权的存在,即依附于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剩余135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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