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收费机制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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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站)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重要职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逐渐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文化馆(站)在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剩余440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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