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方立法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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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作用,以高水平法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设区的市应当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势,立足地方实际,积极响应新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规,以高水平地方立法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剩余24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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