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否定性概念的“公民不服从”

——哈贝马斯的公民不服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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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民不服从”守护的是共同生活的底线,而非某种积极向往,因而是否定的。它不是法律体系的局部性要素,而是法律体系否定地自我指涉的悖论性结构;它与多数原则之间的张力并非源于政治决策形式上的逻辑矛盾,而是源于不同生活形式的实质对抗。法律体系与政治系统的自我革新无法消解公民不服从带来的疑难,二者共谋的权力内在循环机制也无济于事。(剩余110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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