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助力天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天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四高”现代化大都市的重要抓手。天津作为全国第二批、中国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要用好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赋能特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积极主动推动天津“十项行动”落地见效。当前,天津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天津特色”“天津品牌”“天津亮点”:一是用好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二手车出口和保税维修政策,打造汽车“全生命周期”消费流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二是用好自贸区保税展示交易,打造一站式“买全球”消费旅游天津城市地标商圈打卡地;三是用好自贸区市场准入政策,打造中国北方国际医美和轻医美消费聚集地。(剩余358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