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管的合作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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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的蓬勃发展使得地方往往成为金融活力与创造力迸发之地,但同时也使其成为金融监管薄弱之地,易诱发金融风险隐患。而通过多元主体、多元规范、多元机制的合作治理模式,形成中央金融监管主体与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行政监管与自我监管良性互动的合作治理格局,赋权于地方政府(包括市县层级行政主体)乃至市场主体的过程中,各取优长亦是为彼此赋能,如此才能构建精准有效的监管体系。(剩余52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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